E-2的历史

 

E-2签证能够使投资者及其家人在美国自由生活与工作,这是美国最早的签证之一,已经被以某种形式使用有200多年,甚至比现代移民法还要早。E-2签证起源于美国与特定国家的一项条约,即《友好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此类条约最早是在1815年与英国签订,目的是为了促进过去两交战国之间的贸易。

 

根特条约签署于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之后,该条约奠定了现代E-2签证的基础

根特条约签署于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之后,该条约奠定了现代E-2签证的基础

 

 

随着1924年《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颁布, E签证类别被编入法律,纳入E-1条约商人类别,以此促进外国商人贸易。后来,条约商人类别吸引力大量外资,1952年《移民和国籍法》又创建了E-2条约投资者类别,E-2签证也被纳入法律。

 

 

柯立芝总统签署《 1924年移民和国籍法》

 

 

目前E-2条约国有80个,最近新增的国家包括智利和新加披。E-2签证的首次得以普及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那个时候许多日本大型企业例如本田(Honda)、松下(Panasonic)和丰田(Toyota)等开始在美国开设工厂和办事处,需要日本的专家、工程师们跟随在美日企,移民到美国,于是形成了一股移民浪潮,E-2签证是当时他们的最佳选择。E-2签证一直以来都在不断突破。20世纪90年代约发放了19,000个签证,2013年发放了35,000个,2019年发放43,000个。每十年的数据都有突破。至今为止,日本仍是使用E-2签证最多的国家,远超韩国、德国和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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