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與E-2:比較美國的移民投資者計劃
作為全球金融強國,美國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大量機會。 兩個最受歡迎的投資選擇是EB-5投資移民計劃和E-2條約投資者簽證計劃。 這兩個計劃都旨在吸引外國資本,同時刺激經濟增長,但它們是為適應不同的投資目標而量身定製的。 在本文中,我們將比較EB-5和E-2計劃,並討論在它們之間進行選擇時要考慮的關鍵因素。
EB-5投資移民計劃成立於1990年,旨在吸引尋求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投資者。 2022 年 3 月,美國國會通過新立法,重新授權區域中心 EB-5 計劃再延長五年,並將目標就業區 (TEA) 的投資額更改為 800,000 美元,非目標就業區專案的投資額為 1,050,000 美元。 通過投資新的商業企業,EB-5申請人為自己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獲得有條件綠卡。
EB-5計劃的一個關鍵要求是,投資必須在兩年內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10個全職工作崗位。 一旦滿足此條件,投資者可以申請取消綠卡上的條件,最終獲得永久居留權。 EB-5計劃的年度配額為10,000個簽證,其中包括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
另一方面,E-2條約投資者簽證計劃專為與美國簽訂雙邊投資條約或通商和航行條約的國家的外國投資者設計。 E-2簽證允許投資者在美國生活和工作,同時管理他們的投資,但它不授予永久居留權。
要獲得E-2簽證的資格,申請人必須證明對美國企業的大量投資,通常起價為100,000美元,但沒有固定的最低要求。 投資必須是活躍的營利性企業,並且投資者必須在業務中擁有控股權。 E-2簽證持有人可以無限期續簽簽證,只要投資繼續滿足計劃要求。
比較EB-5和E-2
EB-5和E-2專案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們提供的居留身份。 EB-5計劃提供了獲得永久居留權(綠卡)的途徑,而E-2計劃提供了非移民簽證,沒有直接獲得綠卡的途徑。 這種差異使得EB-5計劃對尋求長期穩定和最終在美國獲得公民身份的投資者更具吸引力。
這兩個計劃的投資要求也有很大不同。 EB-5計劃具有更高的最低投資門檻和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而E-2計劃要求較低的投資金額,並且沒有特定的創造就業機會標準。 這使得資本有限的投資者和主要專注於管理業務的投資者更容易獲得E-2計劃。
最後,E-2計劃僅適用於具有合格條約的國家的投資者,而EB-5計劃對來自任何國家的投資者開放,前提是他們符合計劃要求。
結論
在EB-5和E-2計劃之間進行選擇時,投資者必須仔細考慮其長期目標,可用資本和原籍國。 EB-5計劃更適合尋求永久居留權和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投資者,而E-2計劃對於希望在沒有永久居留權承諾的情況下積極管理業務的投資者來說是一個更容易獲得的選擇。 通過瞭解每個計劃的獨特優勢,投資者可以做出明智的決定,並釋放他們在美國投資的全部潛力。